據新華社報道,9月26日,大同市聯盟工作組就大成雙語學校發作的欺凌事件發表通報,該校小學生趙某某(男,9歲)、晉某某(男,9歲)對同寢室同學孫某某(男,10歲)多次實施辱罵、毆打、欺凌等嚴重不佳行為。公安機關對趙某某、晉某某予以訓誡,責令其接納心理輔助、行為矯治;對二人的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接納家庭教育傳授。責令大成雙語學校當即整頓、期限整改;解除許某的校長職務,辭退副校長兼小學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白某某、涉事班級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教師侯某。責令趙某某、晉某某及其監護人向孫某某及其監護人真誠認錯。
毫無問題,這是一起極其惡劣的未成年人霸凌玷辱未成年人事件。這樣的事件刺痛了文明社會的神經,挑戰了當代社會的底線。而在對霸凌他人的熊孩子尚無有效懲戒措施的底細下,不妨構建巨額補償機制,讓熊孩子及其監護人為惡行付出價格。
縱觀相關部分的通報和網友的反饋,角子老虎機 由來好像許多人對該起事件的處置并不完全滿意。正如有網友所說的那樣,原來只是暫時蒙受監管教育職責的學校、校長以及老師蒙受了最重的責任,成了背鍋俠,原先的作惡者和其父母卻沒有蒙受實質意義的、能感覺疼痛的責任。不過,梳理當前的法律律例,相關部分的做法并無可指摘苛責之處,相反,其對作惡者和監護人的處理算得上頂格處罰。
如依據《刑罰》,只有已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觸犯居心殺人等特殊罪名的,方可追查其刑事責任。依據《治安控制處罰法》,不滿14周歲的人違背治安控制的,不予處罰,可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依據《預防未成年人犯法法》,對于具有嚴重不佳行為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可以采取訓誡,責令賠罪認錯、補償損失,責令具結悔過,責令接納心理輔助、行為矯治,責令接納社會觀護,由社會組織、有關機構在適當地方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監視和管束等矯治教育措施。
可見,當前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相關部分對于未滿14周歲校園霸凌者并無極度嚴肅的懲戒措施,對監護人也無相應的嚴肅制裁。然而,即就是未成年人也應該學會遵紀守法,并在熟悉到自身錯誤的同時,為自己的不佳行為付出價格。特別是,此類施暴行為的受害者多系未成年人。他們的身心創傷更應得到慰藉,其正當權益更應得到珍視和維護。依據長處均衡原則,奉公守法的受害人權益比施暴者權益更值得珍視和援助。不能以保衛未成年人之名放過施暴者而冷視受害者的傷痛與墮淚。
因此,在沒有有效懲戒校園霸凌者及其監護人的場合下,不妨試探創建巨額補償機制,讓作惡者及其監護人蒙受一定的經濟補償責任。這樣既可以補救被害人的損失,同時也能讓未成年的校角子老虎機遊戲心得園霸凌者及其監護人熟悉到霸凌并非沒有后果,未成年地位不是護身符。這在一定水平上能夠倒逼涉事學生家長當真推行監護職責,或者在事發后積極應對,主動蒙受安慰受害者的責任,最大水平化解霸凌對受害者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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